杨盛春同志被评为2017-2018学年优秀教育工作者
发布时间: 2018-09-12 浏览次数: 704
苏建院委发〔2018〕64号

关于表彰2017-2018学年

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、优秀辅导员和优秀教学秘书的决定

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~2018学年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苏建院委发〔2018〕61号)文件精神,通过民主推荐、评选并经学校党委研究,决定授予于永建等29名同志“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,授予于秩祥等16名同志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荣誉称号,授予李楠、张志荣2名同志“优秀辅导员”荣誉称号,授予张静同志“优秀教学秘书”荣誉称号。

表彰人员名单如下:(以姓氏笔画为序)

一、优秀教师

于永建、于明旭、王 琛、王冬梅、王连洪、王晓玲、尹小萍、艾学明、

毕雪微、刘 娟、刘志坚、刘菁菁、刘梦溪、江向东、孙秋荣、李 黎、

李昌领、李高锋、张 刚、张 鹏、张 毅、夏远利、郭长伟、郭建萍、

陶祥令、曹 前、戚海永、章 妍、鲍英基

二、优秀教育工作者

于秩祥、王峰(教务处)、王正扬、王宗祥、朱铁壁、李彦江、杨世铎、

杨盛春张 强、范 瑾、周 辰、周逢春、庞海雁、赵 梅、索志慧、

韩 旭

三、优秀辅导员

李 楠、张志荣

四、优秀教学秘书

张 静(信息传媒与艺术学院)

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,发扬成绩,戒骄戒躁,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。希望全校教职工以他们为榜样,增强责任感、使命感,为深化教育改革创新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

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 

2018年9月10日        


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9月11日印发